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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解释称,商保年金是对保险公司开发的第三支柱产品的统称,目的是通过简单通俗的名称,增进群众对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其功能作用的了解,着力打造群众信赖的行业品牌。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科学界定商保年金的内涵和外延。
什么是商保年金?
《通知》明确,商保年金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积累期或领取期设计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产品。
“保险公司此前涉及养老第三支柱的产品有很多,例如养老年金保险、商业养老金、个人养老金等,逐渐构成了特色各异的保险业养老产品矩阵,形成了有效的差异化互补。”冠苕咨询创始人周毅钦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以商保年金对上述这些产品进行统称,是金融监管部门引导保险业打造名称响亮、广为人知、群众信赖的行业品牌的一个举措,通过与养老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对标,力争让商保年金成为养老第三支柱的主力军。
为何要界定商保年金概念?
济安金信养老金研究中心主任闫化海告诉记者,2023年1月1日起,监管部门决定在10省市开展为期1年的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不过,相关试点产品虽然名为保险,但其底层资产以权益类居多,由此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比如到底这些产品算表内业务还是表外业务。此次统一以商保年金命名,就是要丰富产品线,通过发挥商保年金跨期支付、保值增值、年金化领取等作用,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健的财富积累和持续稳定的养老金收入,有效满足老龄阶段财务收支匹配的保障需求。
出台配套细则
加快补齐第三支柱短板
目前,我国的商保年金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为加快商保年金发展,《通知》要求,要研究优化商保年金业务统计报表,明确保险资金投资银发经济相关产业统计标准,加强统计管理,持续开展数据治理,提升数据统计科学性、准确性。推进行业信息平台建设和改造,满足商保年金业务发展要求。夯实商保年金业务数据基础,定期更新经验生命表,不断提升定价规范化、精细化水平。